借款還清收回借條原件嗎?

一、借款還清收回借條原件嗎?

借款還清收回借條原件嗎?

1、借款還清後借條並不是必須歸還,借款人可以只要求債權人書寫收條,此時一定要讓對方寫清楚什麼時間收到多少還款,以前的哪張欠條結清無效了。由於對方還拿着欠條,這收條一定儲存好。

2、若是債權人只歸還借條不寫收條的,一定要辨認清楚拿回的借條是否是原件,是否是當初自己簽字的那張。可能的話,讓對方在該欠條上簽字,寫上欠款已歸還,欠條作廢,這張欠條也一定要儲存好。

二、在訂立借條時主體資格問題是如何確定的?

1、借款人身份覈實

(1)簽約對方爲個人

簽約對方如果是個人的,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既簽約方精神正常且年滿18週歲或者16至18週歲但以自己的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在此情況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證、詳細的家庭地址、聯繫方法及個人的其他情況,方便於在必要時對其進行實地的考察和確認。

必要時可以要求借款人配偶簽字、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身份關係證明。

(2)簽約對方爲企業

① 企業下屬部門,如企業各部、科、處、室等是不具備主體資格,不能簽訂借款合同。如果簽訂了借款合同,也可能會因爲主體不適格而被認定無效。

②企業的分支機構,如分廠、分公司、辦事處等,則應看其是否有授權,是否具有對外開展業務資格,是否有非法人營業執照。如果有授權或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纔有簽訂合同的資格。對分公司、分廠、辦事處的審查,除審查分支機構的履約能力外,還應審查公司的履約能力的情況,因爲分公司、分廠、辦事處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③ 企業主體資格的審查。一般是對企業營業執照進行審查,檢視企業名稱是否與擬籤合同當事人的名稱一致;檢視註冊資本是否與擬籤合同標的額相稱;檢視企業經營範圍是否在擬籤合同業務的經營範圍內;檢視企業的工商年檢是否透過了工商部門年度檢驗。除以上的方式以外,還應依據營業執照中記載的情況,對公司的辦公地點、人員、固定資產等進行實地考察和確認。

④資信審查。一般應要求對方提供資信證明資料,包括企業簡介、營業執照、效益情況、稅務證明、銀行信用等級證明以及單位的基本情況等。同時還可以透過調取工商資料等其它手段覈實對方所提供的資信證明情況,對公司的註冊資本情況、會計資料、股東等進行審查。

綜合上面所說的,借條是由債務人來進行書寫,也是證明債權債務關係最好的賃證,一般只要債務人按規定還清了所有的借款,那麼債權人就需要歸還借條,如果在不能歸還的情況之下也可以打一份收條,所以,不同的情形會做出不同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