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一方死亡財產債務怎麼分配

婚內一方死亡財產債務怎麼分配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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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債務財產如何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後,夫妻共同財產並不是全部歸另一方所有,而是將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後,剩餘的個人財產部分作爲債務進行分配。

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債由誰來還,通常人們會認爲應該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來償還,其實這都不對,法律是不支援父債子還或者子債父還的。

夫妻一方死亡後其債務如何處理,首先要弄清楚這個債務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如果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就應當有夫妻共同承擔,如果是夫妻一方個人債務,那就可以在其個人財產中劃撥清償。

通常來說,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爲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無論是債權人也好,死亡債務人配偶也好,當遇到死者留下的債務問題時候,建議雙方可以透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了,可以透過訴訟來解決。不過用哪種方式解決都好,事情知道該債務是屬於什麼類型的債務,該向誰主張都是對雙方有好處,因爲遇到債務數額較大時,雙方往往會發生爭執,各執一詞的情況下,建議當事人可以找個夫妻共同債務專業的律師諮詢,涉及訴訟的話就更應該有專業的律師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