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案件需要審理多久

民間借貸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個月內審結,判決生效後,兩年內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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