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企業破產了怎麼辦

如果是一個民間借貸組織,就是一個企業,以機構名義向債權人借的錢,按現在企業破產法規定,承擔有限責任,企業不存在了,公司沒了,那麼就不用還借款了。《企業破產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企業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嚴重虧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依照本法規定宣告破產。
公司法》第三條【法人財產權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在企業破產期間應承擔的義務:
第十五條自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裁定送達債務人之日起至破產程序終結之日,債務人的有關人員承擔下列義務:
1、妥善保管其佔有和管理的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
2、根據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進行工作,並如實回答詢問;
3、列席債權人會議並如實回答債權人的詢問;
4、未經人民法院許可,不得離開住所地;
5、不得新任其他企業的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
前款所稱有關人員,是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經人民法院決定,可以包括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和其他經營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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