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償還部分債務後可否主張訴訟時效已過

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爲三年,從履行期限屆滿時起計算三年,如果在這三年中沒有要求償還,債務人也沒有承諾償還,三年過後,訴訟時效終結,此債務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債務人償還部分債務後可否主張訴訟時效已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