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最好以快遞等可保留憑證的方式進行。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爲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563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