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查詢記錄多久消除

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資訊的儲存期限,自不良行爲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爲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在不良資訊儲存期限內,資訊主體可以對不良資訊作出說明,徵信機構應當予以記載。
《徵信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徵信查詢記錄多久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