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返還不當得利如何追究刑責

拒不返還的不當得利,若數額較大,可能構成侵佔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關於侵佔罪的規定,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拒不返還不當得利如何追究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