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債務債權關係的原因是:其一、雙方簽訂相應的合同;其二、侵權行爲;其三、不當得利;其四、無因管理。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爲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和服務的,提供管理和服務的一方有權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費用。《民法典》第五十六條 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