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不給錢,我申請了強制執行,然後對方要給錢怎麼辦

農村戶口申請強制執行後對方不給錢的,人民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不同處理: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法院會做出中止執行的決定,等被執行人有錢時在根據申請恢復執行;
2、如果你向法院提供了被執行人的財產資訊,法院會採取查封、扣押、拍賣等強制措施結案的;
3、如果對方有妨礙民事訴訟的行爲,法院會對被執行人採取行政拘留的手段讓其履行判決義務;
4、如果對方確實有錢並惡意轉移等,法院會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裁判罪”。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對方不給錢,我申請了強制執行,然後對方要給錢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