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如何選擇履行債務相關的規定是什麼

債務人有權選擇履行相應債務,並應及時通知債權人,一般確定後不能再變更履行,但債權人同意變更的除外;
可選擇的標的發生不能履行情形的,享有選擇權的當事人不得選擇不能履行的標的,但是該不能履行的情形是由對方造成的除外。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六條,當事人行使選擇權應當及時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標的確定。標的確定後不得變更,但是經對方同意的除外。
可選擇的標的發生不能履行情形的,享有選擇權的當事人不得選擇不能履行的標的,但是該不能履行的情形是由對方造成的除外。

債務人如何選擇履行債務相關的規定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