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簽署的借條如何證明失效

借條不符合以下任意一項內容即視爲無效:
1、必須是能夠證明有欠債事實的內容。借條上要有明確的欠債人、債權人、借錢時間、金額等必備要素。
2、必須是真實意思的表示。這個借條必須是雙方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發生的。
3、借條內容取得的過程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財產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義務人的除外。

雙方簽署的借條如何證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