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一、借款人的權利義務:1、資訊披露義務。2、借款人收取借款的義務。3、借款人需要依約使用借款的義務。4、借款人還需要依照約定來支付利息。5、借款人需要按期返還借款的義務。二、貸款人的權利義務:1、有權請求返還本金和利息。2、對借款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權。3、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