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他人的名買經濟適用房被借方反悔怎麼處理

如果借名買經濟適用房被借方反悔,訴爭房屋的所有權歸被借方所有,實際出資人借方對房產不享有基於物權上的所有權權利;
但由於其實際出資,則其與被借方之間發生了基於債權上的債權債務關係,也就是說,雖沒有了房,但還有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借他人的名買經濟適用房被借方反悔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