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無效抵押合同有如何的效力

主合同無效抵押合同有如何的效力
律師解析:主合同無效,抵押合同也無效。兩個或者多個合同相互間的主從關係爲標準將合同分爲主合同與從合同兩種。一般常見的主合同爲債務合同,而抵押合同則爲從合同。從合同是指必須以他種合同的存在爲前提,自身不能獨立存在的合同,從合同要依賴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從合同又被稱爲附屬合同。因此主合同無效,抵押合同也無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