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包括哪幾類?

知識產權一直是很多人都忽略的權利,因爲在我國近幾年才十分的重視知識產權,不管是書籍還是影視甚至是軟件,都能依法得到相應的著作權,在他人使用過的時候都需要給一定的報酬,保障自己的利益,那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包括哪幾類?下面就對此問題進行詳細的介紹。

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包括哪幾類?

一、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包括哪幾類?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是指軟件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於軟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就權利的性質而言,它屬於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徵。著作權是知識產權中的例外,因爲著作權的取得無須經過個別確認,這就是人們常說的“自動保護”原則。軟件經過登記後,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

可登記軟件著作權的種類有如下三種:

1、原創軟件----由軟件開發者獨立開發的軟件,屬於原創作品。

2、軟件的修改本----在原有軟件基礎上,透過改變軟件勞動者思想的表達或者軟件的用途,所開發的有獨創性的或在功能方面得到重要改進的新軟件,屬於演繹作品。

3、合成軟件----根據特定要求選擇若干軟件或者若干軟件的分部模組彙集編排組成的體現了合成者(彙編者)創造性勞動的新軟件,屬於彙編作品。

二、包含權利

文獻

按照《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的規定,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的權利包括:

①發表權,即決定軟件是否公之於衆的權利;

②開發者身份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的權利以及在其軟件上署名的權利;

③使用權,在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複製、展示、發行、修改、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其軟件的權利;

④使用許可和獲酬權,即許可他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其軟件的權利和由此而獲得報酬的權利;

⑤轉讓權,即向他人轉讓使用權和使用許可權的權利。

具體事項

軟件開發者的開發者身份權保護期不受限制。軟件著作權的其他權利保護期爲25年,截止於軟件首次發表後第25年的12月31日,保護期滿前,軟件著作權人可以向軟件登記機關申請續展25年,但保護期最長不超過50年。因繼承或單位分立、合併等法律行爲使著作權人主體發生合法變更時,不改變相應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因依法簽訂使用權或使用權許可合同而轉讓有關權利時,轉讓活動的發生不改變有關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當擁有軟件著作權的單位終止或擁有軟件著作權的公民死亡而無合法繼承者時,除開發者身份權外,有關軟件的其他各項權利在保護期滿之前進入公有領域。

計算機軟件所有人應向軟件登記機構辦理軟件著作權登記。軟件登記機構發放的登記證明檔案,是軟件著作權有效或者登記申請檔案中所述事實確定的初步證明。

凡已辦登記的軟件,在軟件權利發生轉讓活動時,受讓方應當在轉讓合同正式簽訂後3個月內向軟件登記管理機構備案,否則不能對抗第三者的侵權活動。中國藉的軟件著作權人將其在中國境內開發的軟件權利向外國人許可或轉讓時,應當報請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並向軟件登記管理機構備案。

如今的資訊化在飛速的發展,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都在時時刻刻使用者軟件,在使用軟件的時候都是簡介的繳納一定的費用,而軟件著作者就能獲取到一定的利益,這就是軟件著作權給與著作者的利益,也需要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