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保護的對象是什麼?

一、軟件着作權保護的對象是什麼

軟件著作權保護的對象是什麼?

計算機軟件,無論是系統軟件還是應用軟件均受法規保護。一項軟件包括計算機程序及其相關文檔。計算機程序指代碼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動轉換成代碼化指令序列的符號化指令序列或者符號化語句序列。無論是程序的目標代碼還是原始碼均受法規保護。計算機文檔則是指用自然語言或者形式化語言所編寫的文字資料和圖表,用來描述程序的內容、組成、設計、功能規格、開發情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如程序設計說明書、流程圖、用戶手冊等 。軟件受保護的必要條件是:必須由開發者獨立開發,並已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如磁帶、膠片等)上。着作權法規所保護的是作品中構思的表現,至於作品中的構思本身則不是該法規的保護對象,對軟件的着作權保護不能擴大到開發軟件所用的思想、概念、發現、原理、算法、處理過程和執行方法。

軟件著作權保護的對象是什麼

二、軟件着作權保護的權利內容

軟件着作權人的權利通常包含下列內容:

①發表權,即決定軟件是否公之於衆的權利。

②開發者身份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的權利以及在其軟件上署名的權利。

③使用權,即在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複製、展示 、發行、修改、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其軟件的權利。其中的“翻譯”是對軟件文檔所用的自然語言的語種間的翻譯。

④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即許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其軟件的權利和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⑤轉讓權,即向他人轉讓上述使用權和使用許可權的權利。

任何其他人若在未經着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行使了這些權利,將構成侵害他人着作權的行爲,應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並將受到沒收非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