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產品登記軟件著作權

軟件產品登記軟件著作權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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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產品登記是軟件著作權


著作權是你的權屬所在,是軟件開發完後可以自動 或 法律上登記程序而得到。

軟件產品登記是你具有了三證後,具有了軟件產品進入市場銷售的法律憑證。

故而軟件產品登記並不等同於軟件著作權

1、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保護的對象是計算機軟件,不延及開發軟件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計算機軟件,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軟件著作權登記工作是爲貫徹著作權法的實施,適應著作權人和有關權利人的實際需要而設立的,這些工作在明確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等方面發揮着積極的作用。軟件著作權登記是辦理軟件產品登記的前提。

2、軟件產品實行登記和備案制度。未經軟件產品登記和備案或被撤消的軟件產品,不得在我國境內經營或者銷售。軟件產品經登記生效後,至2010年底以前,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徵即退政策。所退稅款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軟件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爲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軟件產品登記的有效期爲五年,有效期滿後可申請續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