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登記提交

軟件著作權登記提交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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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著作權登記提交資料包括哪些啊?

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軟件著作權登記提交資料應當提交以下主要證明檔案: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身份證明;2、有著作權歸屬書面合同或者項目任務書的,應當提交合同或者項目任務書;3、經原軟件著作權人許可,在原有軟件上開發的軟件,應當提交原著作權人的許可證明;4、權利繼承人、受讓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權利繼承、受讓或者承受的證明。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可以選擇以下方式之一對鑑別材料作例外交存:1、源程序的前、後各連續的30頁,其中的機密部分用黑色寬斜線覆蓋,但覆蓋部分不得超過交存源程序的50%;2、源程序連續的前10頁,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50頁;3、目標程序的前、後各連續的30頁,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20頁。文檔作例外交存的,參照前款規定處理。軟件著作權登記時,申請人可以申請將源程序、文檔或者樣品進行封存。除申請人或者司法機關外,任何人不得啓封。登記申請應當使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制定的統一表格,並由申請人蓋章(簽名)。申請表格應當使用中文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