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限

一、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限分爲個人和企業開發。個人開發的軟件其保護期爲50年,自其死亡之日起開始記算保護期限,保護期終止之日爲死亡之日5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截止;如果是自然人合作開發的,其軟件的著作權是共同所有的,則保護期的起算時間從最後一個享有著作權人死亡之日起開始記算。如果開軟件是由企業開發的,那麼其保護期限應從申請之日開始記算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限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申請方首次發佈期或者首次登記的時間開始記算。如果企業在開發完成此軟件50年內未進行發表或者爲申請備案登記,那麼軟件在開發完成50年後,其著作權不受保護。1991年,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保護法,規定計算機軟件保護的期限爲25年,超過25年,可以申請續展一次。如今出現了2002年的著作權相關保護法,顧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保護期限依照上述內容進行記算。

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轉移和繼承相關權利,人在取得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號可以轉讓自己的權利,其權利轉讓等同於發明專利轉讓,法律對當事人出於自願做出的選擇,不進行限制,其受讓人享有軟件著作權,受讓人同樣享有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具體的期限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軟件著作權人在保護期內死亡的,應當先確立其繼承人,其繼承人確定想有軟件著作權的,其繼承人仍享有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但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受讓人,對軟件著作權的署名權不予以繼承,或者是轉移,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著作權具有唯一性的特點。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