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權能續展多少次

一、商標註冊權能續展多少次

商標註冊權能續展多少次

商標續展的次數及續展有效期:續展註冊商標有效期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其有效期仍爲10年。商標權人可以辦理無數次商標續展,即一直使用該商標。

二、續展申請被駁回怎麼辦

續展商標註冊申請經過商標局的審查覈準後,原《商標註冊證》被加註發還,並予以公告。但如有商標法律規定不應予以續展的情形,商標局將作出駁回決定。

對商標局駁回續展註冊申請不服的,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將《駁回續展複審申請書》一份寄送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同時附送原《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和駁回通知,並繳納評審費。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終局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終局決定覈准續展註冊的,移送商標局辦理續展手續。

三、註冊商標在續展期內的法律效力

註冊商標在續展期間的法律效力可以概括爲以下幾個基本要點:

1、在註冊商標有效期申請續展的,無論是在有效期滿前、寬展期內還是在寬展期滿後被覈准,該註冊商標連續有效。續展註冊的有效期從上一有效期滿之次日起計算,法律對其進行持續的保護,任何非法使用該註冊商標的行爲均構成侵權。

2、在寬展期內申請續展的,原商標權人請求處理在續展申請之前侵害註冊商標的行爲,人民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應受理。即使此後的續展申請被覈准,對寬展期內提出申請之前發生的侵權行爲,原商標權人也無權請求損害賠償。

3、在註冊商標有效期或寬展期內的續展申請未獲得覈准的,則從有效期滿之日起,註冊商標專用權即消滅。原商標權人不得以他人侵害註冊商標爲由請求法律保護。

4、在有效期屆滿後至續展申請被最終駁回之間,他人侵害註冊商標的,續展申請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主管部門對註冊商標進行保護。有權機關應當立案或者受理並給予先行保護,但對於賠償損失的請求,應當待續展申請是否被覈准確定之後再作裁決。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商標行政執法中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請求保護處於寬展期的商標的,投訴人應當提供續展申請證明,否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立案;已經立案的,應當中止,待續展覈准情況確定後再行處理。

根據《商標法》中的規定來看,現如今申請辦理商標續展,可以在保護期限屆滿之前的12個月之內提出,這屬於續展期。而在保護期限屆滿之前的6個月內,其實還是允許商標權人申請續展,但此時稱之爲寬展期。在寬展期內申請商標續展,一方面要支付續展官費,另一方面還需要支付延遲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