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商標圖形接近算侵權嗎?

一、法律規定商標圖形接近算侵權嗎?

法律規定商標圖形接近算侵權嗎?

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若與他人在同類或類似產品上已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不能給予註冊。商標權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內對其認爲他人註冊商標(包括申請註冊和已經註冊)和自己的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時,有權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以保護自己商標的專用權,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在判斷商標近似時,要注意以下認定要點:

1、有註冊商標。

近似商標是與註冊商標相比較而存在,沒有註冊商標,也就沒有商標侵權行爲認定中所針對的近似商標。

2、跟註冊商標不完全相同。

近似商標是與註冊商標不完全相同的商標。如果完全相同,也就構成了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而不再屬於近似商標。

3、近似商標與註冊商標在形狀、讀音或者含義相同或者相近。

如果既不相同也不相近,那就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商標,也不再存在近似商標問題了。

4、不會造成消費者們誤認。

判斷近似商標時所稱的近似已達到了易造成混淆的程度,即將該商標使用在與註冊商標覈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普通消費者可能會對商品的來源產生錯誤的認識。如果不會造成誤認,也不屬於近似商標了。

申請的商標爲英文,要審查所對應的中文意思來進行比對,若英文主要構成部分有相對應的中文意思,對應的中文意思也已經有註冊在先,就屬於近似商標。

近似商標是指兩商標相比較,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文字與圖形的整體結構相似,易使消費者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就文字商標而言,一般需要結合音、形、義三個方面來考察。圖形商標則主要以外觀爲準。一般說來,商標的音、形、義有一項近似即可判定兩商標近似,但還需結合使用,以市場實際賦予三者的權重具體分析。所以,在實踐中認定商標是否近似要綜合考慮,全方位分析。

針對於近似商標是否達到維權標準,要根據實際狀況來進行判斷。一般來說,如果商標圖形過於相似,並且會造成消費者混淆的狀態的話,那麼就達到侵權標準的,但是如果在本質上能夠分辨雙方有所區別的話,那麼就沒有達到侵權標準,但是被侵權方可以收集相關證據來確定對方是有侵權行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