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續展去哪辦理手續

一、商標續展去哪辦理手續

註冊商標續展去哪辦理手續

不管是什麼樣的商標,若是需要辦理續展手續,則一般都是要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中提出申請的。當然,在實際辦理商標續展的時候,可以自行辦理,也可以委託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商標續展期限的規定

根據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爲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三、註冊商標在續展期內的法律效力

註冊商標在續展期間的法律效力可以概括爲以下幾個基本要點:

1、在註冊商標有效期申請續展的,無論是在有效期滿前、寬展期內還是在寬展期滿後被覈准,該註冊商標連續有效。續展註冊的有效期從上一有效期滿之次日起計算,法律對其進行持續的保護,任何非法使用該註冊商標的行爲均構成侵權。

2、在寬展期內申請續展的,原商標權人請求處理在續展申請之前侵害註冊商標的行爲,人民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應受理。即使此後的續展申請被覈准,對寬展期內提出申請之前發生的侵權行爲,原商標權人也無權請求損害賠償。

3、在註冊商標有效期或寬展期內的續展申請未獲得覈准的,則從有效期滿之日起,註冊商標專用權即消滅。原商標權人不得以他人侵害註冊商標爲由請求法律保護。

4、在有效期屆滿後至續展申請被最終駁回之間,他人侵害註冊商標的,續展申請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主管部門對註冊商標進行保護。有權機關應當立案或者受理並給予先行保護,但對於賠償損失的請求,應當待續展申請是否被覈准確定之後再作裁決。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商標行政執法中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請求保護處於寬展期的商標的,投訴人應當提供續展申請證明,否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立案;已經立案的,應當中止,待續展覈准情況確定後再行處理。

通常,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關部門依法註冊後,稱爲“商標”。而成爲註冊商標之後,對其的保護期限一般爲十年。但規定的保護期限快要屆滿之時,允許商標權人申請續展,此操作也就是會延長對註冊商標的保護期限,每一次續展商標成功的,可以延長對註冊商標的保護期限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