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商標權期限有多長,商標權保護的途徑有哪些

法律對商標權的保護,其實也就是對商標所有人相關利益的保護。一般只有經過註冊的商標才能受到保護,那麼這個保護期限有多長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爲您做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保護商標權期限有多長,商標權保護的途徑有哪些

一、保護商標權期限有多長

法律對商標權的保護有一定的期限,如果過了有效期限而不再續展,則該權利自行終止。我國商標法第23條: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爲十年,自核準之日起算。另外該法對續展也作了規定,商標法第24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二、商標權保護的途徑有哪些?

1、註冊保護:保護商標的最有效方法就是透過註冊進行保護。

按照我國的《商標法》,只有註冊商標才能受到《商標法》和有關法規的保護,而未註冊商標是不能受到《商標法》保護的,因此,將品牌名稱特別是那些已經成爲名牌的品牌名稱轉換爲具有法律意義的商標名稱和標誌,對於有效地保護品牌名稱無疑是一條捷徑。

同時採取柵欄戰略,註冊一系列的聯合商標或防禦商標,可以在主商標周圍建立一道防火牆,從而達到主動性預防保護的目的,防止“搭便車”和“克隆”。聯合商標一般是指同一商標所有人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註冊的若干近似商標。這些商標中首先註冊的或者主要使用的爲主商標,其餘的則爲聯合商標。防禦商標是指較爲知名的商標所有人在該註冊商標覈定使用的商品(服務)或類似商品(服務)以外的其他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註冊的若干相同商標,爲防止他人在這些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註冊使用相同的商標。原商標爲主商標,其餘爲防禦商標。

2、異議保護:利用商標異議這一商標實質審查的基本程序來保護具有在先權益的商標。這個主要是利用程序,達到保護的目的,比較簡捷。目前《商標法》規定,對初審公告的商標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如不服裁決結果,還可以向評審委提出複審,再不服,可以繼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評審保護:對在先註冊商標構成威脅並被認爲屬有爭議的或註冊不當的註冊商標或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商標,可以透過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撤消,達到保護目的。這是在錯過異議機會後的補救方法,按程序需要2~4年甚至更長時間,而且問題在於評審未裁定之前,被評審商標仍被認爲是有效註冊商標而受到保護。

4、馳名商標保護:透過認定馳名商標來達到特殊的全方位跨類保護。有向國家商標局申請認定的“主動認定”或透過某一侵權案件請求司法認定的“被動認定”兩種途徑解決,在異議、複審、侵權或訴訟等個案中認定,馳名商標,作爲一個嚴格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中國境內爲相關公衆廣爲知曉並具有較高聲譽的商標。從目前來看,我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一改以往成批認定、集中管理的做法,轉而採取個案認定、被動保護的國際慣例。

綜合以上內容,我們知道我國法律對商標權的保護期限一般爲10年,與此同時規定商標保護期限屆滿之前,商標權人可以申請進行續展,以此來延長法律對商標權的保護期限。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