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商標轉讓需要哪些資料

一、辦理商標轉讓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商標轉讓需要哪些資料

1、《商標轉讓申請書》一份,申請書上應加蓋申請人及受讓人的印章;

2、由受讓人加蓋公章的《商標轉讓委託書》;

3、受讓人《營業執照》的複印件;

4 、 按規定交納商標轉讓申請等費用;

5、 如果委託專業機構申請還要需交納部分費用(規費由委託機構定收)。

二、集體商標可以轉讓嗎

(1)集體商標不屬於單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即屬於由多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的社團組織,即表明商品或服務來源自某一集體組織,這一集體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會、商會等工商業團體或其他集體組織,具體的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以集體成員的身份隱退在集體的背後。體現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點;

(2)集體商標是以各成員組成的集體名義申請註冊和所有,由各成員共同使用的一項集體性權利,反映在集體商標的申請註冊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資格的集體組織纔可以提出申請,因爲只有具有法人資格的集體組織才能以其集體的獨立名義擁有商標權;

(3)集體商標反映在商標的使用上,表現爲,集體組織通常不使用該集體商標,而由該組織的成員共同使用;不是該組織的成員不能使用;每個成員都有平等使用的權力,成員間不存在隸屬關係;同時又必須對其集體成員的使用進行監督,並對違反使用規則的成員進行處理;

(4)集體商標的註冊、使用及管理均應制定統一的規則,詳細說明成員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以及管理費用的數額和用途並將之公諸於衆,集體成員應相互遵守並受到公衆的監督;

(5)集體商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不得轉讓;

(6)當集體商標受到侵害而請求賠償損失時,應包括集體組織成員所受的損失在內;

(7)當某成員退出該集體時,他就不能再使用該集體商標,當某一新成員加入時,他就可以因獲得成員的身份而使用該集體商標了,這種成員身份是不可以轉讓的,以這種身份關係爲基礎的商標使用權也不得轉讓;

(8)地理商標可以作爲集體商標註冊。以地理標誌作爲集體商標註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誌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要求參加以該地理標誌作爲集體商標註冊的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該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應當依據其章程接納爲會員;不要求參加以該地理標誌作爲集體商標註冊的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的,也可以正當使用該地理標誌,該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無權禁止。

透過上文的分析介紹,相信大家此時已經知道“辦理商標轉讓需要哪些資料”了吧。商標轉讓需要準備完整的材料,稍有不慎可能導致轉讓失敗。而此時辦理商標轉讓的也需要了解清楚其中的注意事項,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