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各分局辦理
市工商局、各工商分局企業註冊大廳按以下原則分工負責登記工作:
(二)行政許可事項名稱
企業名稱預先覈准登記
(三)法律依據
1《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國務院批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號發佈)
2《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10號)
(四)登記權限、辦理機構、層級分工
(一)國家工商總局負責覈准下列企業名稱
1、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
2、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的;
3、不含行政區劃的。
(二)省工商局負責除國家局覈准範圍以外的以下企業名稱:
1、冠以同級行政區劃的;
2、符合如下條件的含有同級行政區劃的:
(1)使用控股企業名稱中的字號;
(2)該控股企業的名稱不含行政區劃。
(三)市工商局及各區工商局覈准下列企業名稱,並按以下原則分工負責(具體辦理機構爲登記機關的企業註冊大廳):
1、註冊資本在人民幣500萬元以上的公司或非公司企業法人,鑑證類中介機構、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由市工商局覈准;
2、註冊資本在人民幣100-500萬元(含人民幣500萬元)的公司或非公司企業法人,名稱既可由各區工商局覈准,也可由市局覈准;
3、註冊資本在人民幣100萬元以下(含人民幣100萬元)的公司、原區屬企業及區屬控股的有限公司或非公司企業法人,名稱由各區工商局覈准;
4、企業集團的名稱由市工商局覈准;
5、本地企業設立分公司或營業單位的,名稱由該企業的登記機關覈准;
6、 外地企業在廈設立分公司或營業單位的,名稱由經營場所轄區的區工商局覈准;
7、外地建築企業在廈設立分公司或營業單位的,名稱由市工商局覈准;
8、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分支機構由所在地區工商局覈准。
(五)登記條件(申辦材料目錄)
(一)申辦材料目錄
1、全體投資人簽署的《企業名稱預先覈准申請書》;
2、全體投資人簽署的《投資人授權委託意見》;
3、代辦人或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4、申請冠以“中國”、“中華”、“國家”、“全國”、“國際”字詞的,還應提交國務院的批准檔案。
(二)注意事項:
1、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特別規定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僅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而非實質審查。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以及以其他欺騙手段申請或者騙取登記註冊的,必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申請材料要求
(1)材料齊全: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依照企業登記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公佈的要求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2)申請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指申請材料符合法定時限、記載事項符合法定要求、檔案格式符合規定。
(六)登記程序及期限
(一)當場提交申請材料原件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2)審 查
(3)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4)當場
(5)受 理 駁 回
(6)當場
(7)核 準
(8)當場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
(二)透過郵寄方式提交申請材料原件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2)審查
(3)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4)5天內
(5)受 理 駁 回
(6)15天內 5天內
(7)核 準 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
(三)透過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材料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2)審 查
(3)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4)5天內
(5)受 理 不受理
(6)60天內
(7)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
(8)現場提交申請原件 郵寄提交申請原件 不提交申請原件
(9)當場 15天內
(10)原件與申請材料一致 原件與申請材料不一致
(11)核 準 駁 回 駁 回
(七)當事人辦理許可過程中的救濟權利
1、當事人在申請行政許可的過程中,依法享有陳述權與申辯權;
2、當事人在申請行政許可的過程中,依法享有要求許可部門組織聽證的權利;
3、當事人的行政許可申請被駁回時,有權要求許可部門予以說明理由;
4、當事人不服行政許可決定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5、許可機關爲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變更或者撤回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時,當事人因此遭受財產損失的,有權依法提出補償;
6、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7、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當事人在行使權利的過程中,應同時履行《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維護國家利益以及社會公共利益,維護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維護行政機關的法定許可權利和正常的行政許可秩序。
每個城市的企業名稱預覈准的網站或者說辦理的機構都是由不同的地方進行承辦的,但是這是申請企業名稱必經的過程,應當按照規定的流程進行辦理,並且需要攜帶齊全所有的材料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