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工商投訴需要什麼資料

一、商標侵權工商投訴需要什麼資料

商標侵權工商投訴需要什麼資料

1、投訴書:應列明投訴人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繫電話、商標權利情況;(由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還應列明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電話);被投訴人姓名或名稱、地址、侵權事實及相關情況;投訴的法律依據和要求及投訴日期。

2、營業執照及複印件。

3、商標註冊證及複印件。

4、侵權證據:包括侵權的實物、商標標識、有關票據、照片等。

5、代理委託書。國內商標註冊人可以委託他人投訴,但應提交由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委託商標代理組織投訴的,應出示能證明該組織具有代理資格的有效證件;國(境)外商標註冊人要求保護其商標專用權的,應委託國家指定的商標代理組織代理投訴,並提交中文投訴檔案及經認證或公證的代理委託書及相關的證明材料

二、商標侵權如何計算賠償額

《商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條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爲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爲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爲,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僞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並可處以罰款。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15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六條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爲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前款所稱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爲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

綜上,權利人可以選擇不同的方式主張權利,計算賠償額時可以透過工商或質監部門查賬獲得,若仍無所獲,可以計算自己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在發生商標侵權之後,向有關主管部門進行投訴,也不失爲一種比較好的方式。當然,如果對投訴的結果不滿意,那麼還可以透過其他的途徑解決,最常見的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一般常見的商標侵權行爲,就包括假冒貨仿冒註冊商標、銷售侵犯商標權的商品、沒有經過商標權人的同意就擅自更換其註冊商標。實踐中,對於這些行爲,商標權人應當多加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