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糾紛可以怎麼解決?

商標作爲企業全部的信譽的載體,對於企業可以帶來的無形資產是包括跟其他人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使用商標的這種行爲會源源不斷的給企業帶來很多的財產收入。合同履行過程中可能會針對商標的使用問題產生糾紛,那正確的瞭解一下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糾紛可以怎麼解決的這個問題就是很有必要的。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糾紛可以怎麼解決?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糾紛可以怎麼解決?

(一)協商

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約定,透過擺事實、講道理,以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自行協商解決糾紛.應當遵守以下原則:一是平等自願原則.不允許任何一方以行政命令手段,強迫對方進行協商,更不能以斷絕供應、終止協作等手段相威脅,迫使對方達成只有對方盡義務,沒有自己負責任的“霸王協議”.二是合法原則。即雙方達成的和解協議,其內容要符合法律和政策規定,不能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否則.當事人之間爲解決糾紛達成的協議無效。

(二)調解

合同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願在第三者(即調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由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明勸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調解有以下三個特徵:

第一,調解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進行的,這與雙方自行和解有着明顯的不同;

第二,主持調解的第三方在調解中只是說服勸導雙方當事人

互相諒解.達成調解協議而不是作出裁決,這表明調解和仲裁不同;

第三,調解是依據事實和法律、政策,進行合法調解,而不是不分是非,不顧法律與政策在“和稀泥”。

發生合同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在透過第三方主持調解解決糾紛時,應當遵守以下原則:

第一,自願原則。

第二,合法原則。

(三)仲裁

仲裁也稱公斷。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願達成的仲裁協議,按照法律規定對合同爭議事項進行居中裁斷.以解決合 同糾紛的一種方式。仲裁是現代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解決爭議的一種法律制度、合

司爭議的仲裁是各國商貿活動中通行的慣例。

根據我回<仲裁法>規定,透過仲裁解決的爭議事項, —般僅限於在經濟、貿易、海事、運輸和勞動中產生的糾紛。如果是因人身關係和與人身關係相聯繫的財 產關係而產生的糾紛、則不能透過仲裁解決.而且依法應當由於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也不能透過仲裁解決。

(四)訴訟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後.解決爭議的方式有4種:即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調解仲裁和訴訟。其中,仲裁方法由於比較靈活、簡便,解決糾紛比較快,費 用又比較低,所以很受當事人歡迎。但是,如果當事人一方不願仲裁,則不能採用仲裁的方式、而只能採用訴訟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爭議。所以,訴訟是 解決合同糾紛的最終形式。

所謂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它是民事訴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重要方式。與其他解決合同 糾紛的方式相比,訴訟是最有效的一種方式,之所以如此.首先是因爲訴訟由國家審判機關依法進行審理裁判,最具有權威化性;其次、裁判發生法律效力後,以國家強制力保證裁判的執行。

由此大家就能夠看得出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糾紛在解決的時候無非也就是以上四種可以選擇的方式。但是,針對商標的使用問題產生的糾紛,大多數是會涉及到大量的財產損失的,所以雙方如果能夠在協商跟第三方機構的調解下解決的話,最好是不要走司法程序的這條道路,否則對於雙方都是有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