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一)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二)相關公衆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四)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五)該商標作爲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法律依據:《商標法》第十三條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衆,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