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沒有續展無效宣告可以嗎

一、商標法沒有續展無效宣告可以嗎

商標法沒有續展無效宣告可以嗎

可以,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38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第46條 註冊商標被撤銷的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或者註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不予覈准。

如果您所想要註冊的商標期滿不再續展,自注銷一年後可以申請。

1、對尚未註冊成功的商標,可以提出異議。

如果發現您的商標被他人搶先註冊,但搶注者的申請尚未獲得批准,可以透過提出異議的方法進行救濟。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申請商標應當先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進行初步審查,透過審查的進入公告期,公告時間爲3個月。在這3個月內,符合條件的主體可以提出商標異議。那些被搶注商標的創業公司可以在這3個月的時間裏,透過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準備證據材料,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

2、已經註冊成功的商標,可以申請無效宣告。

如果被搶注的商標已經過了3個月的公告期獲得覈准註冊了,此時公司可以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請求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商標法》對無效宣告申請有5年的時間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標獲得註冊時間超過5年,就不能以被搶注爲由申請無效宣告了(馳名商標不受此時間限制)。對商評委的裁決,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二、商標權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1、商標權取得的方式分爲兩種:

(1)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商標權的原始取得,也稱爲商標權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標權由創設而來,其產生並非基於他人既存之商標權,也不以他的意志爲根據。

(2)商標權的繼受取得,也稱爲商標權的傳來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標權及他人意志爲基礎而取得商標權

2、商標權取得的原則

(1)使用原則

使用原則,即使用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商標的使用而自然產生,商標權根據商標使用事實而得以成立。

(2)註冊原則

註冊原則,即註冊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註冊事實而成立,只有註冊商標才能取得商標權。

(3)混合原則

混合原則,即折衷原則,是指在確定商標權的成立時,兼顧使用與註冊兩種事實,商標權既可因註冊而產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綜上所述,商標在過期之後達到了一定的期限那麼他人也有權利再進行申請的,前提是商標在到期之後沒有辦理續展的,當地的商標局可以對該商標進行相關資訊的公告,但是在法律上仍然受到商標權的保護,並沒有正式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