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續展完成大約需要多久時間

一、商標的續展完成大約需要多久時間

商標的續展完成大約需要多久時間

商標局審查,核發續展註冊商標證, 3—6個月左右工作時間。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爲10年。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

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期滿後商標局將予以註銷。商標局對商標續展註冊申請審查後,核發商標續展證明,不再另發商標註冊證,原商標註冊證與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二、辦理申請的三個步驟

(一)準備申請書件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爲: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1](2)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檔案(複印件)

(3) 委託代理的提交《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4) 註冊證複印件

(5) 申請檔案爲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標應提交續展註冊申請書1份。

3、直接來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應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4、申請續展的商標爲共有商標的,應以代表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二)提交申請書件

1、申請人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書件準備就緒後,在商標註冊大廳的受理視窗提交,由視窗的工作人員確認該申請書件是否合格。

2、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三)繳納續展規費

續展費用取決於辦理方式,不同的辦理方式所需要的費用有所不同,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續展規費和代理費。

相關當事人員,應在這類商標的使用到期前進行相關的辦理續展,續展後才能夠繼續使用相關的商標。相關的公司也應按照我國的法律和相關的市場經濟規則進行運作,違反我國法律的,將會停止對這類商標的使用和相關的續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