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要找誰協商解決

一、商標侵權要找誰協商解決?

商標侵權要找誰協商解決

商標侵權要找侵權人協商處理,協商無效的話可以到商標局投訴,商標侵權投訴需要提交的材料是:

1、投訴書:應列明投訴人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繫電話、商標權利情況;(由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還應列明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電話);被投訴人姓名或名稱、地址、侵權事實及相關情況;投訴的法律依據和要求及投訴日期。

2、營業執照及複印件。

3、商標註冊證及複印件。

4、侵權證據:包括侵權的實物、商標標識、有關票據、照片等。

5、代理委託書。國內商標註冊人可以委託他人投訴,但應提交由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委託商標代理組織投訴的,應出示能證明該組織具有代理資格的有效證件;國(境)外商標註冊人要求保護其商標專用權的,應委託國家指定的商標代理組織代理投訴,並提交中文投訴檔案及經認證或公證的代理委託書及相關的證明材料。

二、商標權人如何維權?

確定商標侵權後,分三步走:

第一步:收集證據。

證據是決定案件結果的重要因素,權利人對侵權證據收集的是否全面、準確、充分,直接關係到法院最終的事實認定和裁判結果,也是計算損失賠償的主要依據,起到切實維護商標權權利人合法權益的作用

第二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既可以是侵權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也可以是侵權行爲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步:向人民法院起訴。

商標侵權案件可以由侵權行爲地或者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此,被侵權人可以自主選擇侵權行爲地或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同時,由於商標侵權案件較爲複雜,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三、商標侵權的舉證責任誰承擔?

在商標侵權案件中,原告首先要明確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所規定的侵權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爲,然後針對各種侵權行爲確定侵權行爲人,侵權具體形式,侵權商品的數量,侵權行爲(或侵權商品)的準確發生地點。應當承擔的舉證責任有:

(1)被侵權人在先權利證明(包括商標註冊證等);

(2)被請權人產品樣本;

(3)侵權產品樣本;

(4)購買侵權產品證明(如發票等)

(5)爲各種侵權商標或者侵權商標商品及包裝進行印製、倉儲、運輸、郵寄等行爲的單據。

被告針對原告的指控和提出的證據提出質疑,可以以該註冊商標已被商標局依職權撤消,自行註銷,與原告簽訂的商標許可使用合同或者商標轉讓合同等證據,來反駁其並未侵犯原告的商標專用權。

被侵權方總不能到商標局,然後和商標局的工作人員去協商一下這件事情的解決方案,如果有商標局接受處理這件事情的話,商標局會依法對侵權方進行處罰。而被侵權方在收到侵權方協商溝通的相關通知書之後,就應該對自己的侵權行爲引起重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