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遭遇搶注商標怎麼辦?

一、企業遭遇搶注商標怎麼辦?

企業遭遇搶注商標怎麼辦?

1、向商標局提出對該商標的爭議

必須出示國外品牌推廣時間早於該商標在國內被註冊時間的證據。比如,在該商標被搶注之前使用的寫有該品牌的發票,和訂貨單等,以及廣告宣傳冊等。而且該國外品牌在國內以及國際上已經享有以一定的知名度。如果不具備上述條件,則提爭議勝訴的可能性較小,我國施行的是申請在先原則。

2、向商標局提出該國內搶注商標的撤銷三年不使用

該國內商標註冊滿三年,並且在三年內沒有使用該商標。根據商標法的規定:註冊滿三年沒有使用的商標,可以以撤銷三年未使用的理由提出申請撤銷,若商標註冊人在指定時限內提供不出使用證據,則予以撤銷。

3、重新註冊商標

重新註冊商標,商標不能與原商標類似。至於商標的知名度不用過的擔心,只要產品質量好,注意宣傳推廣,一樣可以取得好的銷售額。商標不一定非要和商號相呼應的。

二、當事人就商標搶注維權的時候要注意什麼?

當事人在向商標局或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異議或爭議、主張權利時,應當結合上面所分析的商標搶注行爲的構成要件來陳述理由、提供相應的證據。這些證據應側重於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商標註冊人在主觀上具有惡意的證據,例如雙方當事人之間與爭議商標有關的商品購銷合同、往來函電,商標註冊人向權利人索要不合理的高額“商標轉讓費”的書面證據;另一方面是權利人在先使用、宣傳爭議商標的證據,例如權利人與商標設計、商標標識印刷公司之間的委託合同及相應單據,有關商標的廣告製作、發佈合同,刊登商標廣告的報紙、雜誌,有關商標商品的購銷合同及發票等。

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在向商標局或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申請書件時,應當符合規定的要求。例如,應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提出異議、爭議裁定申請,儘可能在期限內一次性提交有關的證據材料。爲了使自己的主張得到有力的支援,當事人應儘量提交那些有較高公信力的證據,例如國家機關依職權制作的公文書證、由專門機構保管的歷史檔案、在具有較大影響的新聞媒體上刊登的有關商標的宣傳材料等等。

綜上所述,現在一些企業使用商標沒有經過註冊,時間一長可能被他人搶注,這會對企業在宣傳上帶來干擾,不利於市場競爭。在商標公示期內,企業可以選擇申訴。如果超過時效但是商標被搶注未滿三年的,企業還能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這都是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