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改判商標無效宣告是否合法?

一、法院改判商標無效宣告是否合法?

法院改判商標無效宣告是否合法?

法院改判商標無效宣告是合法的商標權無效是指商標不具備註冊條件但取得註冊的,依法定程序使商標權歸於消滅的制度。在無效宣告制度之外,撤銷註冊也可使商標權歸於消滅,但撤銷註冊的理由要麼是註冊商標未滿足使用要求,要麼是該商標喪失了其顯著特徵。撤銷註冊與無效註冊的效力不同,撤銷某一商標的註冊,該註冊僅從撤銷決定作出之日起終止效力;註冊無效的,無效決定的效力具有追溯力,爲自始無效。

二、商標權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註冊商標有明顯瑕疵

1、違反《商標法》的禁止性規定。即違反《商標法》第10條,註冊的商標使用了法律禁止作爲商標使用的標誌;違反《商標法》第11條,註冊的商標使用了法律禁止作爲註冊商標使用的標誌;違反了《商標法》第12條,註冊的立體商標是不具備顯著特徵、不能註冊的標誌。

2、以欺騙手段獲得註冊。這是指註冊商標人申請商標註冊時以虛構、隱瞞事實,或以僞造申請檔案及其他相關證明檔案等欺騙手段獲得註冊,如僞造營業執照、僞造藥品或菸草管理部門的批文、僞造產地證明等。

(二)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

商標權人採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權利、惡意搶注、侵害他人的商業信譽等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其情形較爲複雜。

1、侵犯他人在先權利。這是指申請註冊的商標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實質上這一商標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權利,如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權、肖像權、姓名權、商號權等民事權利。這類商標權無效的原因在於,申請人將他人享有的權利作爲自己的商標申請註冊,這是侵權行爲,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2、惡意註冊。這是指註冊商標人申請註冊時違反了誠信原則,惡意將他人有影響的商標、馳名的商標等申請註冊。惡意註冊的具體情形有:

(1)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2)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商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衆,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律害的;

商標權是可以由相關人員來申請,商標無效的商標無效申請的情況是存在的,法院也可以做出相關的判決,比如說註冊商標它存在着明顯的瑕疵,已經違反到我們國家商標法當中的禁止性規定了,此時是可以宣告商標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