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到期後續展需哪些手續?

一、商標到期後續展需哪些手續?

商標到期後續展需哪些手續?

(一)準備申請書件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爲: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

(2)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檔案(複印件)

(3) 委託代理的提交《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4) 註冊證複印件

(5) 申請檔案爲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標應提交續展註冊申請書1份。

3、直接來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應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4、申請續展的商標爲共有商標的,應以代表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二)提交申請書件

1、申請人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書件準備就緒後,在商標註冊大廳的受理視窗提交,由視窗的工作人員確認該申請書件是否合格。

2、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三)繳納續展規費

一份續展註冊申請需繳納規費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屆滿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交續展註冊申請的,還需繳納250元的延遲費。 [3]

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續展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續展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二、商標續展的注意事項

1、續展申請覈准後,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

2、如果續展申請有不符合規定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3、續展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覈准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4、如果是申請人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5、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註冊證》覈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三、商標續展的特別聲明

(一)以上內容不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正式發文,因此,所有內容都是指導性的,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

(二)以上內容於2013年8月修訂,如果以後發生變動,或者在辦理中與商標註冊大廳接待人員的要求不一致的,應以接待人員的要求爲準。

註冊商標續展需要的條件

根據我國現行《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爲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條註冊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註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不予覈准。

綜合上面所說的,商標是可以續展的,但也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而且在續展的時候也要提前的準備好所有的材料,在提交的時候也要到指定的部門進行辦理,所以,續展都是有法律流程的,在處理的時候就要多諮詢一下商標局,這樣才能快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