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屬於狹義的知識產權保護範圍有哪些?
不屬於狹義的知識產權保護範圍的有發現權和科技成果權,狹義上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商標權和專利權,不包括髮現權和科技成果權。一般講知識產權,多數是指狹義上的知識產權。
不屬於俠義的知識產權主要是對於科技成果獎勵權、地理標誌權、域名權、反不正當競爭權、數據庫特別權利、商品化權等能否成爲獨立的知識產權,在理論界存在較大分歧。除了法律上明確規定的知識產權保護範圍之外,其他都不屬於知識產權的保護範圍,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的規定,知識產權包括下列客體的權利:
(1) 文藝、藝術的科學作品。
(2) 表演藝術家的表演、錄音和廣播。
(3) 人類一切活動領域的發明。
(4) 科學發現。
(5) 工業品外觀設計。
(6) 商標、服務商標、廠商名稱和標記。
(7) 制止不當競爭。
(8) 在工業、科學、文學和藝術領域內由於智力活動而產生成果的一切其他權利。
根據作爲《世界貿易組織》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有關規定,知識產權包含下列權利;
(1) 版權與鄰接權。
(2) 商標權。
(3) 地理標誌權。
(4) 工業品外觀設計權。
(5) 專利權。
(6)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
(7) 爲披露過的資訊專有權。
二、知識產權的主要特徵有哪些?
1、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
2、知識產權具備專有性的特點。
3、知識產權具備時間性的特點。
4、知識產權具備地域性的特點。
5、大部分知識產權的獲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標權的獲得需要經過登記註冊。
綜上所述,在現實生活當中,國家法律規定對於知識產權這方面在進行保護的時候,當事人需要明確區分屬於知識產權保護範圍的具體規定,原則上來說,具有創造性的成果,經過法定程序註冊透過的知識產權,受到相應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否則需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