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的授予時間是多長?

一、發明專利的授予時間是多長?

發明專利的授予時間是多長?

發明專利自申請3年內,專利管理部門可以依據申請人申請,進行實質性審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授予專利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爲撤回。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爲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第三十九條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哪些人擁有申請發明專利的權利

根據《專利法》和《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發明專利申請權的歸屬爲:

1、非職務發明創造,發明專利申請權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爲專利權人。

2、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爲專利權人。

3、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4、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

5、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研究開發人。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的,委託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所以發明專利最遲要3年內授予專利權。

專利權申請之後在三年內一般可以授予專利權,按照實質審查的結果決定是否授予專利,發明專利申請權的歸屬如果是非職務發明創造,發明專利申請權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如果是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