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與著作權創新的異同是什麼?

一、專利權與著作權創新的異同是什麼?

專利權與著作權創新的異同是什麼?

專利權和著作權創新的相同點和不同點是:

1、目的不同,專利權是爲了鼓勵發明創造、提高創新能力,而著作權是爲了鼓勵作品的創作和傳播;

2、保護對象不同,專利權保護對象爲發明創造,而著作權保護對象爲有形作品;

3、登記機關不同,著作權的登記機關是著作權行政部門,專利權的登記機關是專利管理部門;

4、權利產生方式不同,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著作權均伴隨着作品的創作完成而自動產生,無須履行任何註冊登記手續。而相同內容的幾項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排斥了其他有相同創造成果的人享有相同權利的可能性,所以必須採取國家行政授權的方法確定權利人。專利權的產生需要專利機關的特別授權,經過申請、審查、批准,頒發專利證書等程序才能產生;

5、保護條件不同,著作權並不要求保護的作品是首創的,而只要求它是獨創的。而對於同一內容的發明,專利權只授予先申請人。這是“獨創性”與“首創性”即兩者保護條件的差異。

二、專利保護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一個是先發明原則,一個是先申請原則。

先發明原則是指,同一發明如有兩個以上的人分別提出專利申請,應把專利權授予最先做出此項發明的人,而不問其提出專利申請時間的早晚。但由於在採取此項原則時,在確定誰是最先發明人的問題上往往會遇到很多實際困難。

所謂先申請原則,是指當兩個以上的人就同一發明分別提出申請時,不問其作出該項發明的時間的先後,而按提出專利申請時間的先後爲準,即把專利權授予最先提出申請的人,中國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採用這一原則。

兩者區別主要體現在保護對象、保護條件、產生程序和適用領域不同,專利保護的原則有兩種,一種是先發明原則,一種是先申請原則,對於同一個專利有兩個以上的發明人,提出專利申請時,應當將專利權授予先發明的人,如果有兩個人對同一個專利提出申請,按照申請順序確認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