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標認定被控侵權產品的生產者的規定是什麼?

一、根據商標認定被控侵權產品的生產者的規定是什麼?

根據商標認定被控侵權產品的生產者的規定是什麼?

商品條碼、質量認證標誌、近似商標申請情況以及產品宣傳情況等因素相互印證,或可間接認定涉案被控侵權商品的生產者身份。任何將自己的姓名、名稱、商標或者可資識別的其他標識體現在產品上,表示其爲產品製造者的企業或個人,均屬於《民法典》規定的“產品製造者”和《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生產者”,銷售者將被認定爲銷售商品的生產者,當造成侵權時,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爲,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2、依據規定,如果生產者和銷售者共同策劃實施商標侵權行爲,比如一方負責生產,另一方負責銷售的,則兩方構成共同侵權,要承擔連帶責任。

3、商標侵權的賠償標準

1)確定賠償數額的標準

(1)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

(2)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3)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4)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2)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註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爲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二、商標侵權的刑事責任有哪些?

1、假冒註冊商標罪的刑事責任

假冒他人註冊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刑事責任

銷售假冒他人商標商品金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非法制造、銷售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罪的刑事責任

非法制造、銷售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可見銷售者和生產者要承擔連帶責任是有一定條件限制的,如果說銷售者本人也不清楚對方生產的產品涉嫌商標侵權,那被侵權方就不能將銷售者列爲共同被告方。所以,在維護商標權的過程中,被侵權方需要證明銷售者是故意銷售商標侵權產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