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商標侵權案傳票怎麼辦?

收到法院商標侵權案傳票怎麼辦?

一、收到法院商標侵權案傳票怎麼辦?

當事人收到法院傳票的,應該積極出庭審理案件,如果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決,判決結果對被告人不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商標侵權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即喪失了請求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權利的制度。通俗地說,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權利被侵害後,應在在法律規定的有效期間內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合法權益;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期間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訴訟請求,不受法律保護。

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爲二年,自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爲之日起計算。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超過二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爲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註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限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爲,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計算。

此外,根據法律規定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存在商標侵權這樣的一種行爲雙方當事人關於民事賠償或者是侵權責任的承擔方面問題,不能夠達成一致的情況之下,可以選擇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而對於被告來說收到人民法院的傳票也不需要太過於緊張,需要積極的參加訴訟活動並且提交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