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的專利權包括哪些權利

一、軟件的專利權包括哪些權利?

軟件的專利權包括哪些權利

1、獨佔實施權: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而權利人可以獨佔地製造專利產品、可以獨佔地使用該專利技術/設計、可以獨佔地銷售專利產品。

2、轉讓權:權利人有權將自己所獲得的專利所有權轉讓給他人,但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需要經過有關部門批准。

3、許可實施權:權利人可以授權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並收取一定費用。

4、標記權:可以在專利產品及其包裝上註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

5、請求保護權:在受到專利侵權時,有權向人民法院和專利管理部門請求停止侵權。

6、放棄權:可以書面聲明放棄自己的專利權。

7、質押權:可以將自己的專利權進行質押融資。

二、專利權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具有獨佔性。

所謂獨佔性亦稱壟斷性或專有性。專利權是由政府主管部門根據發明人或申請人的申請,認爲其發明創造符合專利法規定的條件,而授予申請人或其合法受讓人的一種專有權。它專屬權利人所有,專利權人對其權利的客體(即發明創造)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2)具有時間性。

所謂專利權的時間性,即指專利權具有一定的時間限制,也就是法律規定的保護期限。我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爲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爲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3)具有地域性。

所謂地域性,就是對專利權的空間限制。它是指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所授予和保護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或地區的範圍內有效,對其他國家和地區不發生法律效力,其專利權是不被確認與保護的。

在我國,專利分成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三種類型,不管是哪一類型的專利,均擁有以上權利,這裏要注意,正因爲專利權有獨佔實施權,所以其他任何單位跟個人未經專利權人同意,不能隨便使用他人的專利作品,否則要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