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彙編的著作權案件怎麼處理?

一、侵犯彙編的著作權案件怎麼處理?

侵犯彙編的著作權案件怎麼處理?

1,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透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進而解決糾紛。

2,調解解決。在有關組織(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中間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明確責任,並透過擺事實、講道理,促使雙方當事人自主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

3,仲裁解決。糾紛當事人根據糾紛前或者後達成的仲裁協議或合同中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由仲裁機構依法審理,作出裁決,並透過當事人對裁決的自覺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使糾紛得以解決。

4,訴訟解決。透過打官司解決,它指糾紛當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審理,作出判決或裁定,透過當事人對生效裁判的自覺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而解決糾紛。

上述四種解決糾紛的途徑中,仲裁和訴訟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力,協商、調解則不具有,因而當事人對協商和調解達成的協議可以反悔。當然,究意採用何種途徑去解決一個具體的民事糾紛完全取決於當事人的意願。

二、侵犯著作權如何賠償?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法院根據侵權行爲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著作權侵權賠償有三種計算方法:

1、以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爲依據;

2、以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爲依據;

3、法定賠償。

司法實踐中還有一些具體的做法,這些賠償方式可以選擇適用,按照最有利於自己的方式進行計算。

和解、調解、仲裁、訴訟,都可以解決著作權侵權案件,存在著作權侵權行爲,要賠償著作權人的損失,一共有三種方式,能夠計算著作權人實際損失的,按照損失進行賠償;無法計算實際損失,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進行賠償;若都無法計算,按照法律規定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