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專利權使用費怎麼計算?

個人專利權使用費怎麼計算?

一、個人專利權使用費怎麼收?

專利使用費的確定取決於許多因素,其中主要包括:

(1)專利權人研究開發專利所支出的費用;

(2)被許可人使用專利所能獲得的經濟收益;

(3)專利許可的類型、實施的行爲種類和期限;

(4)被許可人支付使用費的方式和時間。

專利權使用費是如利用他人擁有的專利權而支付的使用費。專利權是國家根據發明單位或個人的申請,給予發明創造者在一定期限內對其發明創造有獨佔製造、使用和銷售的權利。它屬一種知識產權,同其他產權一樣,是排他性的,即在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內,非經專利權人同意,其他人不得用以製造、使用和銷售其專利產品。

二、專利權的歸屬如何確定?

專利權的確定根據不同的情形,按照下列方式辦理:

(一)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爲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爲專利權人。

(二)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三)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爲專利權人。

(四)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爲專利權人。

(五)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爲專利權人。

(六)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專利使用費屬於特許權使用費,專利權的歸屬問題,要根據專利的申請情況來確定,執行單位的任務而完成的專利,專利權歸單位所有,利用單位的物質條件完成的發明專利,專利權需要由單位和發明人協商來確定,非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發明人是專利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