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的期刊還能出版嗎?

一、商標侵權的期刊還能出版嗎?

商標侵權的期刊還能出版嗎?

商標侵權的期刊是不能出版的;商標侵權行爲是指違反法律的規定,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未經商標權人的同意擅自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爲。商標侵權要承擔的民事責任有:

(1)停止侵害;

(2)賠償損失;需注意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3)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4)賠禮道歉。

商標侵權的行政責任有:

(1)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爲;

(2)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僞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3)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處以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的罰款;非法經營額無法計算的,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商標侵權情節嚴重,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二、商標侵權的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1、確定賠償數額的標準

(1)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

(2)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3)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4)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2、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註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爲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綜合上面所說的,期刑就是定期出版的刊物,一般只要存在商標侵權是不會出版的,侵權的商標是不通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在出版時就需要確定所存在的刊物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權益,如果造成不好的影響是會承擔法律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