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領域商標是否構成侵權?
跨領域商標如果是符合條件的是不算商標侵權的。商標侵權即商標侵權行爲,是指行爲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爲。行爲人銷售明知或應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商標專用權被侵權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二、構成商標侵權的幾個要素是什麼?
具備下述四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侵權行爲:
1.必須有違法行爲存在,即指行爲人實施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爲;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爲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爲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註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爲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爲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爲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即指不法行爲人的銷售行爲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後果的關係。
三、哪些行爲構成了商標侵權?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6.故意爲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爲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爲的;
7.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明確的對於構成商標侵權的相關行爲以及情形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如果有觸犯了法律的相關行爲的,將會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以及造成後果的嚴重程度,以及是否對他人的利益造成了一定的損害來做出相對應的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