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摹他人的畫能否享有著作權?

臨摹可以視爲對原作品的演繹,是一種特殊的演繹行爲。

臨摹他人的畫能否享有著作權?

許多藝術家與藝術愛好者對於臨摹問題都非常關注,因爲臨摹是學習繪畫的一種最常用的方法,要掌握藝術技巧,就離不開臨摹。臨摹包含兩層意思,“臨”指的是對照原作寫或畫,可分爲對臨、背臨和意臨三種。對臨是對照原作進行臨寫;背臨是將原作收起,憑記憶進行默寫;意臨則不拘泥於與原作相似,着重強調將原作中的筆墨章法與自己的創作風格相融合,形成二次創作,具有較強的創造性。“摹”指的是用薄紙或透明材料蒙在原作上照着寫或畫。與“臨”相比,“摹”的可發揮性相對較小,其創作個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

臨摹他人藝術作品,如果是爲了個人學習或課堂教學目的,應屬於合理使用範圍,是法律允許的。但如果是出於銷售或以營利爲目的,則容易構成非法複製的侵權行爲。對於被臨摹的繪畫作品,是否享有版權分爲兩種情況:如果被臨摹的作品是不享有著作權的,如古畫或超過版權保護期限的作品,任何人均可不受限制地臨摹複製,也可以把臨摹作品出售或作其他利用,但應註明“臨摹品”;如果被臨摹的作品有版權,如臨摹仍在世的藝術家的作品,就一定要在徵得藝術家本人同意後,方可將臨摹作品出售、展覽。

實際上,臨摹是專門對藝術作品使用的一種方式。有些臨摹作品可以享有版權。因爲臨摹與抄襲他人文字作品的複製有很大不同,例如“意臨”在臨摹過程中就加入了臨摹者的創造性勞動。因此,在不損害原作者版權的前提下,取得原作作者(或其版權繼承人)許可而臨摹完成的作品,臨摹者對其臨摹品可以享有完整版權。

作爲一副精確臨摹的字畫,雖然它與原作沒有什麼視覺差異,由於加入了臨摹者的思考和判斷以及主觀的經驗技巧,從而使臨摹作品體現出臨摹者對原作的理解,對藝術作品的臨摹無論怎樣與原作相像,它總會多少反映出臨摹者自己纔有的特點,因此臨摹字畫有時可以作爲一個原字畫的演繹作品來看待,從而享有著作權保護。

臨摹並不簡單地等同於著作權法上的複製,臨摹品只能接近原作品卻永遠不能達到原作品的程度,由於臨摹品和原作品並不是由同一個作者完成的,不同的作者會有不同的思想、判斷、技術和風格,因此原作品和臨摹品即使再接近,也有不同之處,這便是臨摹品中所體現的獨創性。

《著作權法》實施以後,每一個藝術工作者都應具備一種意識:使用他人的智力勞動成果,應先徵求對方同意,並給予一定補償。如果在沒有徵求作者同意的情況下對他人的作品進行臨摹乃至牟利,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