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賠償認定是怎樣的?

一、著作權侵權賠償認定是怎樣的?

著作權侵權賠償認定是怎樣的?

侵犯著作權案件的賠償金額應該按實際造成的損失確實,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實際損失和違法所得難以確定的,按實際情況處50萬以下賠償。

《著作權法》

第四十九條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爲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二、侵犯著作權怎麼維權

(1)自行協商

如果雙方能在侵權行爲發生之後和解,則既可以使著作權人迅速有效地實現和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可以使侵權人避免聲譽的損害。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調解

調解不是解決著作權糾紛的必經程序,當事人願意調解、達不成調解協議或調解後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3)仲裁

仲裁往往僅限於合同糾紛,而且提請仲裁必須有書面協議或書面的仲裁條款。

(4)民事訴訟

發生著作權糾紛後,如果雙方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不願意調解協議或是調解後反悔的;而且當事人沒有有書面仲裁協議,也沒有在著作權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的;或是雖經仲裁裁決但人民法院認爲仲裁裁決有法定不應執行的情形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是解決民事爭端的終極途徑。民事訴訟既適用於侵權糾紛,也適用於合同糾紛。

按照我國法律當中的規定,如果侵犯他人所擁有的著作權,需要對此進行一定的賠償,並進這樣的一種行爲是屬於非常明確的,除此之外侵權行爲。賠償的具體的金額應該是根據實際損失來進行判斷的,如果實際損失無法確定的話,應當是按照對方的獲利程度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