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續展註冊的寬展期是多久?

一、註冊商標續展註冊的寬展期是多久?

註冊商標續展註冊的寬展期是多久?

我國對註冊商標的保護期限,一般是十年。但是在保護期限屆滿之前和屆滿之後的一段時間內,其實允許商標權人申請續展。而這個寬展期,就是就是商標保護期限屆滿之後的6個月內,這期間還是可以申請商標續展,但是在繳費上面,除了要承擔官費外,同時還需要繳納延遲費。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爲10年。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商標局對商標續展註冊申請審查後,核發商標續展證明,不再另發商標註冊證,原商標註冊證與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爲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二、註冊商標在續展期內的法律效力是怎麼規定的?

註冊商標在續展期間的法律效力可以概括爲以下幾個基本要點:

1、在註冊商標有效期申請續展的,無論是在有效期滿前、寬展期內還是在寬展期滿後被覈准,該註冊商標連續有效。續展註冊的有效期從上一有效期滿之次日起計算,法律對其進行持續的保護,任何非法使用該註冊商標的行爲均構成侵權。

2、在寬展期內申請續展的,原商標權人請求處理在續展申請之前侵害註冊商標的行爲,人民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應受理。即使此後的續展申請被覈准,對寬展期內提出申請之前發生的侵權行爲,原商標權人也無權請求損害賠償。

3、在註冊商標有效期或寬展期內的續展申請未獲得覈准的,則從有效期滿之日起,註冊商標專用權即消滅。原商標權人不得以他人侵害註冊商標爲由請求法律保護。

4、在有效期屆滿後至續展申請被最終駁回之間,他人侵害註冊商標的,續展申請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主管部門對註冊商標進行保護。有權機關應當立案或者受理並給予先行保護,但對於賠償損失的請求,應當待續展申請是否被覈准確定之後再作裁決。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商標行政執法中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請求保護處於寬展期的商標的,投訴人應當提供續展申請證明,否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立案;已經立案的,應當中止,待續展覈准情況確定後再行處理。

寬展期,可以說是對註冊商標最後的保護救濟了,若是在此期間還是沒有申請續展商標的話,那麼期限屆滿之後,就會註銷該註冊商標。由於申請續展的次數是沒有限制的,因此從原則上來說,如果可以一直按照申請續展的話,那麼對註冊商標的保護也將是沒有期限的。

在我國的商標權益保護的規定中,如果是註冊商標的保護期限屆滿的,此時就是要及時的進行申請續展的,商標權利人在申請商標續展的時候,是一定要嚴格的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的,並且也是需要注意續展的期限的,從而保障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