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諒解協議簽署後可以反悔嗎?

一、著作權侵權諒解協議簽署後可以反悔嗎?

著作權侵權諒解協議簽署後可以反悔嗎?

1、著作權侵權諒解協議簽署後一般不可以反悔,這是由於協議可以約束雙方的行爲,若是無故反悔,對方一旦起訴,反悔者也極有可能需要履行簽署的和解協議的義務。

2、若是不能和解著作權侵權糾紛的起訴流程具體如下

(1、遞交訴訟狀。

(2、法院經審查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 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二、侵犯著作權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著作權的侵權賠償數額認定有以下三點標準:

1、可計算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的,侵權人按權利人實際損失給予賠償。這裏所說的實際損失,可以根據因侵權導致的複製品發行的減少量、或者侵權複製品的銷售量來計算。實際損失的具體數額爲,以上兩個數量乘以複製品的單位利潤的結果;

2、如果難以計算實際損失的,也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金額計算;

3、如果實際損失和侵權違法所得都無法計算時,可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的賠償金額計算。如果雙方無法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的,則由法院判決具體的賠償數額。

不管是著作權的侵權行爲,還是其他的侵權行爲,都有可能導致他人的權益受損。而在損害發生之後,糾紛雙方當事人,如果可以就賠償數額等的相關事宜,協商確定一個雙方都認可的方案,則可以簽署和解協議。在協議簽署後,任何一方都不得隨意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