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著作權中的身份權可以嗎?

一、轉讓著作權中的身份權可以嗎?

轉讓著作權中的身份權可以嗎?

不可以,承認著作人身權的國家一般認爲著作人身權具有不可轉讓性、永久性的特點,著作財產權是可以轉讓的,而著作人身權則不可轉讓。著作人身權不可以轉讓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著作權人可以轉讓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出租權、資訊網絡傳播權、彙編權、攝製權、改編權、翻譯權、廣播權等財產權。而人身權具有特定性,故一般不得進行轉讓。

著作權中的人身權並不可以轉讓,因爲人身權是具有強烈的屬人性,轉移或轉讓之後,因爲主體也就是人本身變更而失去效力。雖然著作權是一個寬泛籠統的概念,但是可以轉讓一些實體的著作權中的細分實體權,人身權並不屬於實體權利,所以不可以轉讓。

二、著作權轉讓的特徵有哪些?

1、著作權轉讓的對象是財產權。《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的內容分爲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因創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與作品相關的人身權利。這種人身權與作者的人格利益緊密相關,具有永久性、不可剝奪性,自然不能轉讓。

2、著作權的轉讓導致著作權主體的變更。作品的著作財產權自權利人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即成爲該作品的著作權人,從而導致著作權主體的變更。但是,這種權利主體的變更不同於財產法中的權利主體變更。

在《著作權法》中,著作權的原始主體和繼受主體可能對同一作品各自分享利益。當然,如果權利人轉讓作品財產權的全部,受讓人則是全部著作權主體;如果權利人轉讓的是作品部分財產權,受讓人則是部分著作權的主體。

3、著作權的轉讓與作品載體所有權無關。一般來說,作品應附着一定的載體,載體既是所有權領域的客體物,又包含着著作權領域的作品。但著作權的轉讓所涉及到的是作品的著作權,與作品載體所有權無關。

著作權轉讓的對象是著作財產權,而不是身份權,而著作權是由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身權共同組成的,著作權的轉讓與作品載體的所有權無關,進行著作權轉讓時,會導致著作權的主體發生變更,著作權既可以有償轉讓,也可以無償轉讓。